
女子餐馆门口趴地不起:维权不是行为艺术
人来人往的商场内,任谁看到这一幕,都会内心里打一个问号,那些爱看“热闹”的人可能还会驻足围观,这一行为必然扰乱周围的公共秩序,甚至会对餐馆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。一个普通的劳资纠纷问题何至于此呢?这位女子需要明白一个道理,维权不是行为艺术,不是你维权的方式越奇葩,能争取到的权益就越大。
离职赔偿金不是张口就来。《劳动合同法》中明确,只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、协商解除时支付补偿等特定情形下,劳动者才有权索要经济补偿。女子工作17天后主动辞职,店方已经结清工资的情况下,其索要离职赔偿金于法无据。
更为讽刺的是,女子选择的“躺平战术”恰恰触及法律红线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规定,扰乱公共场所秩序,情节较重的,最高可处十日拘留。也就是说,如果餐馆因为女子连续“堵门躺平”造成损失而起诉该女子,那她很可能要承担败诉赔偿的风险。
劳动者要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早有法律划定的“阳光大道”:先与用人单位协商,谈不拢找工会或第三方调解,调解失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,对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。这个过程看似繁琐,但其实是经过无数专家、案例,反复论证、层层过滤而得出的最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权方式和路径。该女子跳过所有步骤,直接选择“闹上门去”,无异于“缘木求鱼”。2024年江苏泰兴就发生过一起案例,有人因采取堵门、倒泥土等不当方式“堵门维权”,结果不仅没能解决问题,反而被判赔偿的案例。
我们也要认识到,极端维权案例的背后往往藏着认知误区。
一方面,对于餐饮、零售等服务行业,因为人员流动性大,相关的普法工作还存在难以完全触达的情况。这需要相关部门、商场、用工餐馆等,利用多种形式,在员工入职的同时,完成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,使劳动者在遭遇纠纷时,能够知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,合理合法地解决自身问题。
另一方面,通过严格执法,根除一些人心中“闹得越大赔得越多”的思想。有人认为,“只要我闹上门去,在众人面前闹得你下不来台,你就会任我予取予求”。餐馆门口那块“请勿触碰”的牌子,何尝不是商家在自我保护?商家心里明白,若女子在拉扯中“意外受伤”,店家可能面临更荒唐的索赔。而如果女子第一天来“躺平”时,就对其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行为追究责任,是不是也就不会出现后面连续四天堵门的情况了?
劳资双方本应是共生关系,而不是角斗场上的对手。劳动者要记住:维权的底线是“不违法、不过激、不虚构”;企业也需明白,妥善处理离职纠纷比应付突发舆情更划算。女子躺在冰冷地砖上任人指指点点的时候,她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尊严,更是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机会;商家在竖起“告示牌”沉默对峙的时候,影响的不仅是当天的营业额,更是其自身在广大消费者心中的品牌与口碑。
这场“堵门闹剧”提醒我们,维权不是行为艺术,劳资双方相互对峙、相互提防,最终侵蚀的是社会的法治基石,只有相互理解,合法维权,才是解决劳资纠纷的正确路径。■张海鹏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