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不愿、不敢、不会”,女职工维权困境如何打破?
入职不久怀孕,被以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辞退,劳动仲裁胜诉后准备回到公司时,又在哺乳期被以“旷工”为由解聘。北京李女士两次被辞退的真实遭遇折射出职场女职工的维权困境。
从应聘时的性别隐形歧视,到“三期”(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)易面临调岗降薪,职场中,女性往往承载着职业发展和生育养育的双重压力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“就业中性别歧视更隐蔽”就曾登上热搜,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再度引发代表委员的热议,网友也纷纷留言讲述自己在应聘中遭遇性别歧视的经历。
当权益受到侵害时,一些女职工或因程序烦琐放弃维权,或因身心、家庭等特殊情况陷入维权困境。近年来,全国多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探索开展“专人专庭”“快审快裁”等保护女职工权益的专项工作机制,为破解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难题带来新思路。
近年来,我国持续推进生育支持等相关政策,积极回应女职工在平等就业、薪酬待遇等方面的诉求。但现实中,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。
招聘时不写“限男性”,但面试时被问“近期有无婚育计划”;同等条件下,男性优先录用……记者搜索某社交平台发现,女职工在职场中权益受到侵害有多种表现形式,如职场性别歧视、职场性骚扰,通过降职、降薪或调至边缘岗位等方式,变相逼迫“三期”女职工离职等。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女性职业发展,更给她们的身心带来损害。
“女职工在维权过程中,普遍面临顾虑多、取证难、维权成本高等现实困境,尤其是‘三期’时的‘难言之隐’更容易让她们陷入‘不愿维权、不敢维权、不会维权’的被动局面。”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司琳向记者介绍说。
为了打破这些“门槛”,破解女职工不愿维权、不敢维权、不会维权的被动局面,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,探索采用专人专庭的形式为女职工维权。
“审理庭的工作人员均为女性,在工作中能够通过双方相同性别、相近年龄、相似经历的同理心拉近距离,减少女职工的畏惧与顾虑,更好解决纠纷。”司琳说,审理庭同时提供上门送达、线上服务、当庭宣裁、流动仲裁庭等服务,在公正高效办理案件的同时,守护了女职工的心理健康。


